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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真伪鉴定

  1、业务概述

  税务机关为用票单位和个人、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鉴定深圳市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真伪。
 

  2、报送资料

  (1)待鉴定发票(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鉴定发票的,同时提供复印件,发票数量较多时,提供电子数据代替复印件,电子数据应包括发票名称、代码、号码等)。

  (2)用票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;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;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
  (3)经办人身份证明;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 

  3、纳税人办理时限

  无
 

  4、税务机关办结时限

  即时办结
 

  5、办理方式

  同城通办
 

  6、备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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