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票真伪鉴定
1、业务概述
税务机关为用票单位和个人、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鉴定深圳市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真伪。
2、报送资料
(1)待鉴定发票(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鉴定发票的,同时提供复印件,发票数量较多时,提供电子数据代替复印件,电子数据应包括发票名称、代码、号码等)。
(2)用票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;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;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(3)经办人身份证明;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纳税人办理时限
无
4、税务机关办结时限
即时办结
5、办理方式
同城通办
6、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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